怎樣規(guī)避高層定性?單多層建筑與其他建筑合建!
發(fā)布時間:2020-12-04
石崢嶸:對于一些單多層的劇場、體育館、會場等建筑,當與其他建筑合建時,怎樣規(guī)避高層建筑定性,是困擾許多人的問題,本文提供三種方案,以供參考!
參考專題:建筑高度·防火定性-43問!
根據(jù)建筑高度的確定原則,同一座建筑有多種形式的屋面或不同高度的建筑部分時,建筑高度應分別計算,取其中最大值。依此原則,當超過24m單多層建筑和其他單多層建筑合建,或單多層建筑和高層建筑合建時,均應定性為高層建筑,建筑防火要求提高,尤其在防火分區(qū)面積等方面受到較大限制,滿足不了一些大空間場所要求(比如劇場、體育館、會場等),造成一定困惑。
根據(jù)規(guī)范要求,本文提出三種解決方案,以供參考:
方案一:作為單層公共建筑的附屬用房。
一、根據(jù)《建規(guī)》要求,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,可以設置自用的多層附屬用房,當附屬用房建筑高度不超24m時,整體仍可按單、多層建筑定性,這種方式有兩個條件:
1、附屬用房應屬于本單層公共建筑自用的內部用房。
2、附屬用房的建筑高度不能超24m。
示例:某體育館建筑主體為單層,建筑高度30.6m,座位區(qū)下部設置4層輔助用房,第四層頂板標高22.7m,該體育館可不按高層建筑進行防火設計,參《建規(guī)》圖示5.1.1圖示9。
二、實際應用中,對于單多層建筑與其他建筑合建的情況,可能存在兩種情況,導致單多層建筑需要按高層建筑定性:
1、有些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建筑,配套用房需用于對外辦公和接待,甚至還會配套其他功能,原則上,這種情形并不屬于自用的內部用房,整體應按高層建筑設計。
2、單多層建筑可能和高層建筑合建,這時,不管單多層建筑的高度如何,都需要按高層建筑定性。
以上兩種情況,均不適應方案一,需要采取方案二、三的方式。
方案二:兩棟不同建筑貼鄰建造
對于單多層建筑與其他建筑左右貼鄰建造的情形,可作為兩棟不同的建筑處置,當滿足建規(guī)5.2等防火間距不限的條件時,可作為兩棟不同的建筑貼鄰建造。參見《建規(guī)》5.2.2 圖示3、圖示4、圖示5。
方案三:參考臺階式地坪的相關要求處置
方案二是兩棟建筑貼鄰建造,彼此之間不能連通,不能開設門窗洞口,使用不便。
本文認為,特殊情況下,可將建筑所在地坪視為兩側高差為0的臺階式地坪,參《建規(guī)》附錄A.0.1-4處置,具體要求如下:
1、單多層公共建筑與配套多層建筑之間用防火墻分隔;
2、各自設置符合規(guī)范規(guī)定的安全出口;
3、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貫通式或盡頭式消防車道;
對于單多層公共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合建的情況,當滿足以上3項條件時(圖示2),即可分別計算各自的建筑高度,即使合建的公共建筑屬于高層建筑,單多層建筑仍可參單多層建筑的防火要求處置,規(guī)避高層建筑要求。注:觀點僅供參考!